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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入学报名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区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增大,按学位紧张程度把学校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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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紧张学校报名
大渡口区学位紧张学校包括:
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等6所学校。
这6所学校,除了必须符合“三对口”原则之外,还必须在招生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每套城市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购买二手房未达到年限,需提供前业主及其学龄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
2、其监护人在该套房产中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
3、需提前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自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交房不足一年的新建楼盘可延迟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
对不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读。
2
普通小学报名
我区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大渡口区户籍学生依次按“三对口”、“两对口”的顺序相对就近接收入学。
“三对口”政策的名词解释如下:
1、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
2、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
3、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
报名须知
3
网上信息采集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生秩序、减轻家长负担,幼升小、小升初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信息采集在网上进行。(注:网上信息采集从6月6日正式开始)
网上信息采集流程
1.信息填报(6月6-10日)
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家长务必于2018年6月6日至10日在指定网络平台提交如下信息:
(1)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信息审核(6月11-14日)
6月11日至14日,网络平台将汇总全区户籍适龄学生信息与区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进行比对、审核。
3.结果公示(6月15-16日)
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家长在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查看信息审核结果。
与此同时,家长要关注学校发布的入学通告,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4.集中受理(6月19-20日)
对网上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以及不符合6所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提交申请的学校咨询,由学校收集学生信息统一提交网络平台,各职能部门通过网络平台审核后再进行统筹安排。
对适龄学生的相关信息填报和提供的印证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在该校的入学资格。
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入学
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
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
1、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
2、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宽松学校入学。
补充说明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登记,错过报名登记时间的`,逾期不再报名登记。
2、已就读过小学或初中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申请新生入学。
3、适龄学生的监护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每位适龄学生只能向我区1所学校报名登记,对多校报名者将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4、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迅速增加,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数已无法完全满足大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对未达到规定年限或“五证”不齐全的适龄学生监护人应提前作好安排,早作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学生入学。
家长咨询答疑
Q:是否购买了学区房就一定能读片区学校?
不是。
根据国家与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三对口”原则划片入学,而不是购房入学,户口必须迁入购房居住地(学位紧张学校落户时间需达到一年以上)并实际居住才能划片入学,并且只能确保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新生的入学需求,不能确保插班生的转学需求。
此外,学位紧张学校每套城市居民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子女对口入学,因此,如未达到年限,购买学区房无论是入学还是转学都不能就读片区学校。
Q、为什么转学比新生入学难度大得多?
一是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方案只适用于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区教委每年将对我区的适龄学生进行摸底,并下达学校招生计划。因此,能确保大渡口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需求,请家长注意户籍迁入时间,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二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居住人口密度加大,转学需求人数逐年增长,而转学属于插班,加之学校规模已经固定尤其是城区学校学位紧张,无法再超额接收转入学生,但对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插班生,有学位的片区学校尽力予以接收。若片区学校已无学位,则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只能转入以下3所指定学校就读:建胜小学、陈家坝小学、长征学校。另外,按《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三年级)不允许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大渡口2017年小学学区划分
大渡口区钢城实验学校
革新村,跃进村,大堰二村,钢花村(除1-6栋外),建设村30栋(顺城大楼),共建路61、62号(朵力欣元),跃进路9号(阳明华庭),钢花路25、27号(云岭天城),朵力三期(钢花路2号),缤纷时代(跃进路17号、19号),跃进支路9号,建设村66号,共建路100号
大渡口区马王小学
马王1—6村(原重钢家属楼),马王街,马王新街,黄金庵
大渡口区大堰小学
大堰一村,渝钢村,解放村,钢铁村,钢铁路,临江村,鱼秋浩,李子林,跃进路269号(金立园丁小区),跃进路569号(渝新花园),杨渡路639号(中房那里)
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本部)
新山村(1—460号),花生堡,月光村,文体支路220号(月光小区),钢花村1-6栋,钢花路302号(君悦天下),建设村(1—34幢),建设村38-44栋(平安怡和园),新山村368号(友谊大厦),文体路88号(顺祥壹街A区),钢花路66号(新宝龙易城),文体路89号(顺祥壹街B区),锁口丘,东风村,猫鼻梁,新山村7-12号(钢花小区),新山村460号以后,钢花路488号(金都会),文体支路122号(文体苑),钢花路428号(重庆建行大渡口支行楼上),钢花路326号(铺金昊城),美德佳园1-5栋(钢花路68号),美德佳园6栋(美德路19号),大堰三村,建设村35-38栋(静寓花园),建设村45-48栋(龙舟花园),文体支路228号(锦绣格林),春晖路10号(铂金云鼎),西城大道660号(晋愉岭海),西城大道666号(晋愉绿岛)
大渡口区育才小学(双山校区)
双山路58号(百合星宿)、双山路99号(秋实花园)、双山路116号(盛世融城A、B区)、双水路2号(盛世融城C区)、双山路118号(晋愉融府)、双龙路1号(中交万都汇,5期)、双龙路3号(中交香悦岭,3期)、双龙路6号(中交香漫岭,2期)、双山路162号 168号(晋愉林畔),大堰三村,建设村35-38栋(静寓花园),建设村45-48栋(龙舟花园),文体支路228号(锦绣格林),春晖路10号(铂金云鼎),西城大道660号(晋愉岭海)
大渡口育才小学(双山实验分校)
双山村、桥梓塘村、双龙路2号(中交丽景,1期)、双园路1号(中交公园时光,4期)、诗情路1号(东海阿特豪斯)、诗情路2号(保利可爱岛)、双林路2号(朵力品道)、双林路6号(晋愉天意)、双城路2号、4号(盛世龙都)、山海路9号(公园尚城)、双城路198-199号(雅居乐御宾府)、双园路8号(爱与山)、双山路187号(朵力·迎宾大道)、梓塘路27号(金科·星辰)
大渡口区实验小学
创新村,协和村,翠园村,翠湖路,翠园路,钢花路历史部分(从工人大楼到去中梁山的马路右为止),钢花路572号(阳明商都),松青路1011、1028、1029号(国瑞城)46,松青路1046号(天泰金地),松青路1109号(天辰华府),春晖路58号(园丁小区),春晖路68号(豪俊阁),松华阁(春晖路69号),春晖路70号(旅游学校教师宿舍),春晖路81号(御馨苑),春晖路89号(远景天下),翠柏路96号(锦天康都),锦华路8号(锦天华园),文体路128号(锦天佳园),翠柏路31号(锦天国际),翠柏路37号(秋实大厦),三星花园(钢花路744号),秋实春华(翠柏路98号),石板场,沪汉村,石槽门,钢花路548号(新世纪楼上),翠园路111、115、116号(翠湖龙庭),松青路808号(阳光花园),春晖路16、18号(枫丹筱筑),湖榕路39号(榕华园),春晖路62号(翠华园),翠柏路78号(天使花园),翠柏路88号(翠柏小区),钢花路507号(御景龙庭),铺金丽城,松青路812号(国瑞城三期)
大渡口区钢花小学
湖榕路75号(湖榕锦苑)、湖榕路69号(荣涛丽苑),湖榕瑞苑、柏华街25号(恒通·御景天都)、春晖南路8号(蓝馨园),中甬·优米优米(松青路1066号),钢花路1056号(城邦国际)、锦华路6号(金色世纪),金色世纪?逸城(锦霞街85号)
大渡口区新工小学
冶建村,九宫庙,光明村,聚英村,八桥村1社,八桥街,八桥街67号(洄龙园),钢花路历史部分(从九宫庙邮局到37中围墙),新工1—2村,钢花路799号(阳明佳城),锦霞街66号(仁有·逸景三七),松青路1099号(新天泽),金融广场
大渡口区百花小学
新工3-4村,九宫庙三段(九宫庙180号),技光村,柏树堡,马桑溪,阁老溪,堰塘村,劳动村,大渡村,五湖村,百花村,基建村,八一村1、2、9-12社,八桥村2—9社,钢花路(从37中围墙外八桥旅馆支马路左起到汽车加汽厂为止,钢研所地区,如九宫庙127号、九宫庙133号、九宫庙134号、九宫庙984号等),钢花路1121号(鼎湖天际),瑞兴综合楼(钢花路1012号),雅兰大厦(钢花路1016号),天安珑园(思源路9号),卢山锦程(思源路30号),江上新都,松青大道60号(松青路1108号),古渡春色(金桥路3号),钢花路1056号(城邦国际)
大渡口区钰鑫小学
新华村,松青路1048号(香港城),松青路1058号(春晖花园),松青路1060号(柏华小区),松青路1111号(三木花园),松青路1555号(新城明珠),春晖路85号(春晖御庭),春晖路88号(秋实小区),锦霞街93号(秀水丽苑),翠柏路99号(秋实景苑),锦霞街91号(南海大厦),渝港花园(春晖路96号),松青路1557号(祥和御馨园),锦华路6号(金色世纪),金色世纪·逸城(锦霞街85号),西城大道666号(晋愉绿岛)
大渡口区大渡口小学
松青路1589号(蓝谷小镇),松青路1106号(鑫瑞小区),松青路1110号(迁禧花园),松青路1118号(天辰美苑),华仁·万有广场,古渡春色(金桥路3号),松青大道60号(松青路1108号)
大渡口区庹家坳小学
庹家坳,玻纤厂,民乐村,民新村1、2、9队,玻纤村,八一村3-8社,鑫康路16号(鑫瑞乐居),鑫康路20号,铂桥路63号(晋愉江州),融创春晖十里
大渡口区茄子溪小学
铁运村,纺材村,装卸村,金属村,制材村,四胜13社,茄子溪正、后、新街,建胜正街、四达路15号(惠丰居),申佳·紫溪苑
大渡口区花园小学
竹园小区、绿地城(一期)、龙桥花苑(钓鱼嘴大道102号,燕安路四号)、民胜村7、9社,新建村3、5、6、7、8、9社(含祥福路100号),四胜村2、3、4、5、8、10、11、12、16社
大渡口区建胜小学
群胜村,四民村,电业村,四胜1、14、15社,竹园小区
大渡口区陈家坝小学
建路村1—6社,四胜村6、7、9社,新建1-4社、10社,园林村,铁17局,焦化村,丰收村,石棉村,陈家坝新街74号
大渡口区公民小学
凤阳村,公民村,五一村4社全部、5社部分
大渡口区车家坪小学
车家坪,民新村(除庹家坳小学招生范围外),四达路15号(惠丰居),申佳·紫溪苑
大渡口区互助小学
互助村,五一村(除4社全部、5社部分)
大渡口区鱼嘴小学
钓鱼嘴村,建路村7-12社
大渡口区长征学校
长征1-2村,联合村,伏铁村,鳌山村,金鳌村,石盘村(鳌山分校),伏牛溪正街(伏牛溪新街5号、18号),沙沱村1-4社,八桥镇金阳路127号(凤阳小镇),新建8、9队安居房(祥福路100号),民胜村2—4社,民胜村1、2、3、4、5、6社
大渡口区跳磴小学
沟口村,湾塘村,拱桥村,跳磴村,跳磴街,石林村,新合村,双河村,山溪村,小南海村,沙沱村,南草村,猫儿峡村,红胜村,蜂窝坝村,新建村500号,新华背街、横街、正街,蓝沁园小区,沙沱村5-7社
备注:
1.半岛逸景、半岛乐园公租房承租户子女小学指定就读学校:公民小学;初中指定就读学校:民族中学、长征学校。
2.九汇·元尚元购房类业主子女小学指定就读学校:百花小学;初中指定就读学校:重庆市37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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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快看看你家孩子可以读哪所学校
初中
★温泉中学:桂花路以南至一号桥,茶花路以西至滨河东路及茶花路沿线,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潜山林场。(以学校地图标注为准)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咸宁大道以北不含市卫校(市卫校至鄂南高中),金桂路以南(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金桂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不含银泉大道两侧沿线(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旗鼓大道以西(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和贺胜路(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以西,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以学校地图标注为准)
★乾元咸宁学校(咸宁市东方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红旗路中学):福星城至双鹤桥的长安大道,滨河西路以西至碧桂园凤凰城,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汇处往西至城铁南站沿线以南至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沿线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凤凰中学):北至西河桥、东至海德公馆、南至巨宁大道,咸宝路沿线所辖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南门中学):老交警中队至区公安局的永安大道两侧、武商量贩店至区公安局的文笔大道两侧、火车站铁路桥洞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两侧级双峰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实验中小学初中部):武商量贩店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两侧,区国土局至沿河新桥的金桂大道两侧,咸安碧桂园小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居民子女。
★咸宁市香城学校(岔路口中学):桂花路以北,咸宁大道以南(不包含咸宁大道沿线),岔路口至肖桥沿线,红泉村、岔路口社区沿线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永安中学:北至区人民医院、西至区原种场、南至同心路和南山三角洲,东至火车站铁路桥洞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浮山学校(浮山中小学初中部):区公安局至御龙花园的银泉大道两侧、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小学
☞市实验小学:温泉路以东、马柏路以南,茶花路以北,茶花路老畜牧局至一号桥沿线,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潜山林场。(以学校地图标注为准)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咸宁大道以北不含市卫校(市卫校至鄂南高中),金桂路以南(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金桂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不含银泉大道两侧沿线(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旗鼓大道以西(旗鼓大道与金桂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和贺胜路(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以西,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以学校地图标注为准)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咸宁大道含市卫校(市卫校至银桂路)以北含两侧,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银桂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含两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桂路以西,咸宁大道南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书台街)至万通大厦后门,银泉大道(市住建委至市电信大楼)两侧,体育路以西,邮电路以北。(以学校地图标注为准)
☞咸宁市第二小学(西门小学):东至南山广电局、区党校,西至西河桥、永安卫生院,南至竹胶板厂(含咸宁高中),北至渔水路与怀德路交汇路口靠西门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三小学(郭林路小学):桂花路,中心花坛至岔路口道路两侧,体育路以南,交通路以北,含桂花路社区、岔路口社区部分、花坛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四小学(南门小学):南山三角洲至双峰路红绿灯的永安大道靠南门小学一侧,南山三角洲至桂花北路的永安大道靠老永安交警中队一侧,区交通局至区电信局的文笔大道两侧,南山十字路口至三胜印象小区、同仁巷的长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五小学(二号桥小学):双鹤桥至温泉办事处,市供电公司至中心花坛道路两侧,含万年路社区、白茶村、温泉村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六小学(北门小学):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区人民医院靠北门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老财政局的怀德路靠北门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七小学(红泉小学):肖桥村道路两侧,含肖桥村、岔路口社区部分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八小学(车站小学):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107国道靠车站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铁路桥洞的怀德路两侧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南门桥洞靠银泰一侧。
☞咸宁市第九小学(黄畈小学):福星城至双鹤桥的长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小学(东门小学):火车站铁路桥洞至车站路到咸安大酒店(双峰路口)、从双峰路口西边至永安大道北侧到桂花北路(靠火车站一侧的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从永安大道和桂花北路交叉路口往火车站方向的桂花北路沿街两侧的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一小学(杨下小学):咸宁大道以南(万通大厦至鄂南高中),贺胜路沿线,杨下村、樊塘村居民子女,含航天花园、香泉花园小区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二小学(环城小学):南至环城村,东边到宁宏市场、同心路、蚌蛤塘路、海德公馆,西至咸宝路,北至西河桥、河堤北路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三小学(龙潭小学):龙潭村居民子女,及沿线居民住户。
☞咸宁市第十四小学(西河小学):咸宝路以公路为界西边沿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佳和颐景、水果市场、三味书屋.、天通苑、咸宁人家、三建公司、西河六组、伞厂、凤凰社区、天和人家、湖北科技学院、西河一组、二组)
☞咸宁市第十六小学(大畈小学):区交通局至金桂路口的长安大道靠大畈小学一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第十七小学(双泉小学):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至桂家桥的'银泉大道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含双泉村、领秀城、山语阁、青龙天下、桂花城社区居民子女。
☞咸宁乾元学校(咸宁市东方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咸宁市香城学校(岔路口中学小学部):咸宁大道,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贺胜路,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浮山学校(浮山中小学小学部):旗鼓村至御龙花园的银泉大道两侧,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
☞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实验中小学小学部):区教育局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区国土局至沿河新桥的金桂大道的一线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御景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小区居民住户。
☞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区电力局至区教育局的长安大道靠外国语学校一侧,碧桂园小区的单位、社区、工商户、居民子女,沿河村一组、二组、三组村民。
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咸安区教育局、市区有关学校:
为做好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7〕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2017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市城区学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市区一体,以区为主,统筹安排,学校实施,做到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校就读,统一划分片区,统一录取、统一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相对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严禁组织招生考试。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确保有学上,不保选学上。
(三)坚持办学机制改革。推进学校托管、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建新校,改薄弱学校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四)坚持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统一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严格控制学生异动。对于已经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要保持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异动,要保证籍随人走。学生学籍需在区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咸安区教育局,在区县及市直间学校调取的,必须通过市教育局。学校不能任意转接学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除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外的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2、招生片区
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区小学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片区(见附件1)。
3、招生批次和材料提供
第一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且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
第二批: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不在城区范围内,但监护人家庭房屋产权(不含门面、车库)在学校片区范围内。
第一批、第二批需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户口簿;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3、拆迁户需提供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因监护人无固定房屋产权(须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第一、二批”入学条件。
第三批:
(1)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在城区内无固定房屋产权的。
需提供以下资料:1、家庭户口簿;2、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4、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2)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房屋产权的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除提供家庭户口簿、由房产局出具的学生及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内无固定住房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外,外来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①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本地工商核准的《营业执照》;②税务部门核准的《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一个登记证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学生监护人加盖单位鲜章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本务工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用工单位给本务工人员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鲜章)(一年以上含一年),及提供证明居住在片区内的其他有效证件。
4、招生程序和方式
(1)各小学先招收所属的学区范围内第一批、第二批适龄儿童。
(2)招收第一、二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如果需要服务的第三批学生数量未超过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如果第三批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则由各小学根据监护人提供资料齐全情况和实际居住处远近综合考虑自主录取。
(3)对于由于资料不全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
招生对象为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市区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招生批次的确定和需提供的材料、招生程序和方式及时间安排与公办小学相同。
(三)高新班招生
为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好职工居民的子女入学问题,今年继续在咸宁乾元学校(咸宁市东方外国语学校)一年级开设两到三个“高新班”。“高新班”师资由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提供支持,学生名单由市高新区管委会提供,并会同咸安区教育局审核。
(四)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部招生
今年继续在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部(岔路口中小学)一年级开设三个班。师资由咸宁市实验小学提供支持。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自愿报名、计划到校、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并向社会公告。
(六)其他群体入学
1、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2、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和军人子女入学。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军人子女入学分别按《咸宁市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办理,我市引进人才依据市委人才办有关精神办理。
四、实行多校划片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校划片”政策。《咸宁市2015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咸市教基〔2015〕27号)和《咸宁市中心城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咸市教基〔2016〕19号)文件精神,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起始年级招收范围内2015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鉴于市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泉塘小学)今年开始招生,由市外校统筹实施主校区和玉泉校区招生,资格可放宽到2017年6月30日之前在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子女。学校再制定主校区和玉泉校区的编班方案。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后在片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一律实行多校划片招生,依据《广告法》开发商不得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及销售,买房人不得以“学区房”为由要求子女进入市外校(包含玉泉校区)入学。
咸宁实验小学、温泉中学、咸宁市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三小学(郭林路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西门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东门小学)、咸宁市第四小学(南门小学)招收范围内2016年7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对于2016年7月31日之后购买住房有房产证并且实际入学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多校划片入学,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城区各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秋季开学前,城区各学校负责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小学一年级)、学生本人(小升初)秋季就读学校。
2、规范招生行为。城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得进行考试招生,不得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笔试。不得做违规宣传,不准以任何形式的承诺接纳新生。严禁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市区就学,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如因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的要做好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城区各校开学报名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报名工作的行政成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服务范围,明确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通过学籍注册审核,对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跨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并负责做好家长工作。对学籍资格审核误差率超过3%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4、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未经复审通过,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只能退回到原就读学校注册。
5、强化责任追究。市、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要求,突破招生计划、擅自招收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校要开通秋季招生工作服务热线,设立招生报名咨询点,落实专人负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2018咸宁最详细学区划分图,咸宁中小学学区高清图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